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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护“绿色通道”政策专项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1057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1〕440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保护“绿色通道”政策专项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1-07-15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陕西宝汉公司,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金秀公司,陕西西铜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陕西咸永公司:
针对目前绿色通道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群众实名举报少数收费公路使用者假冒绿色通道车辆逃缴通行费,一些收费站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核查不严,个别收费人员利用绿色通道惠农政策牟取私利,合法绿色通道车辆通行不畅等现象,为严厉打击假冒逃费行为,净化收费环境,维护绿色通道政策良好声誉,省厅决定从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省收费公路开展保护“绿色通道”政策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活动目的
将绿色通道利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合法运输业户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查处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偷逃通行费行为,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公平竞争和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绿色通道车辆核验程序,增强内部人员遵规守纪意识,预防和杜绝内部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专项活动内容
(一)坚决保护合法鲜活农产品运输业户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引导绿色通道车辆迅速通过专用收费道口,提高通行效率;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二)坚持利民惠农与打击逃费两手抓,集中开展绿色通道车辆稽查。对不符合装载规定的绿色通道车辆严格按章收费;对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绿色通道车辆,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故意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偷逃通行费的车辆,按照《陕西省收费公路逃缴通行费稽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对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利用惠农政策牟取私利的内部人员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检查“绿色通道”政策的执行情况,对照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规定,看有无擅自缩小或扩大免费范围。
(五)检查绿色通道车辆核验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对绿色通道车辆未经查验私自放行,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如集装箱式、油布包裹、水箱式的车辆)查验是否规范。
(六)调查分析绿色通道车流量和收费额对整体车流量和收费额的影响、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对收费管理工作的影响;剖析假冒绿色通道车辆逃费方式及规律,寻求解决途径。
三、活动范围
重点检查全省收费公路绿色通道车辆流量较大的收费站,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辖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专项活动;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所辖高速公路收费单位开展专项活动;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省有关绿色通道政策规定要求,对内要查看制度和工作流程,调阅监控录像、图片和相关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绿色通道车辆检验放行环节的监督,防范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培养一支业务素质过硬、廉洁从业的职工队伍,营造良好的收费环境。
(三)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核验程序,规范工作流程。结合各自管理工作实际,加大对绿色通道车辆查验和处置的分析研究,有效掌握 绿色通道车辆逃费手段以及装载规律、货物范围,努力实现“绿色通道”车辆分级查验的标准化和制度化。
(四)各单位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绿色通道车辆的方法,借鉴外省利用绿色通道车辆检测系统查验绿色通道车辆先进经验,采用高科技检测手段,提高绿色通道车辆识别准确率,查处假冒绿色通道车辆,提高绿色通道车辆的通行能力和收费站工作效率。
(五)各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分析存在问题及相应工作措施),并于8月20日前报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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